广东发出“治水令” 要求2020年消除劣Ⅴ类国考断
广州12月25日 (许青青 沈钊)记者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广东发布《关于开展全面攻坚劣Ⅴ类国考断面行动的命令》(下称《命令》),要求广东2020年基本消除劣Ⅴ类国考断面(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并将该工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该命令由广东省委书记、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第一总指挥李希,广东省省长、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总指挥马兴瑞共同签发。
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五类地表水)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劣V类水,是指污染程度已超过V类的水。据了解,广东71个国考断面中有9个断面为劣Ⅴ类水体。分别是广州市珠江西航道鸦岗、深圳市深圳河口、深圳—东莞市茅洲河共和村、汕头市练江海门湾桥闸、惠州市淡水河紫溪、东莞市石马河旗岭、东莞市东莞运河樟村、茂名市小东江石碧、揭阳市榕江北河龙石等。
《命令》要求,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上述9个劣Ⅴ类国考断面为重点,开展全面攻坚劣Ⅴ类国考断面专项行动。一方面,要以这9个劣Ⅴ类断面污染治理为重点,确保按期达标;另一方面,要全面做好剩余62个断面污染防治,确保2020年优良水体断面达到84.5%,坚决防止新增劣Ⅴ类断面。
据悉,《命令》将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本行政区域国考断面达标和消除劣Ⅴ类断面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分别包干劣Ⅴ类国考断面所在河流及与其相关联的污染最严重、整治难度最大的支流。
此外,《命令》将国考断面达标和消除劣Ⅴ类断面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考核范围。对提前消除劣Ⅴ类断面的进行正向激励,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未按时消除劣Ⅴ类断面或任务严重滞后导致断面恶化至劣Ⅴ类的,进行约谈、通报批评,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