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河北肃宁疫情最新通报:发现1例阳性感染者
肃宁县最新发布1例阳性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
1例阳性感染者在我县主要活动轨迹
2022年03月10日,我县发现一名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孙某某,该病例在肃宁县活动轨迹如下:
3月1日16时会考完后乘坐1路公交回家。
3月2日16时会考完后乘坐1路公交车到文化书店(河北银行附近)购买学习用品。
3月3日16时乘坐1路公交车到达九龙汽车城站,考试完后乘坐1路公交回家,之后去耀华购物中心一楼至五楼逛商场,18时在尚村凉皮坊吃晚饭,18时30分离开,步行去琨洋商场,20时到达负一楼,20时10分到达琨洋德克士店,20时30分离开。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一、请在以上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或与该病例及其密接者活动轨迹有过重合的人员,立即向居住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工作。同时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勤洗手、多锻炼,出门戴口罩、用公筷、常通风、少流动、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三、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肃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03月10日
肃宁县最新发布通告!自3月11日起,对肃宁县全域实行全员核酸检测↓↓↓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3月11日起,对肃宁县全域实行全员核酸检测。现通告如下:
一、3月11日6时起,请全县居民按照肃宁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统筹部署和乡镇、社区的组织安排,到指定地点,及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肃宁辖区内外地来肃人员暂不离肃,离肃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情况另行通知。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
二、医疗卫生机构和城市运行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听从本单位工作安排。
三、各乡镇、社区、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做好区域管控、人员组织、样本转运、物资保障等工作。要尽快公布核酸检测点位及相关联系电话,务必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第一位,务必保障群众必要紧急就医需要。
四、特别告知:
(一)请居民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根据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提前准备好电子健康卡,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三)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四)请居民注意出行安全,注意添衣保暖,照顾好老人、孩子。因防疫需要给广大居民和外地来肃人员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肃宁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