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提醒农民“知假辨假不买假” 举报制假等

光山新闻网 admin 2019-02-02 22:25:20
浏览

   2月2日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日前下发《致广大农村居民(消费者)的一封信》,告知农村居民六部门正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知假、辨假、不买假,积极举报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假冒伪劣食品生存空间。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了“携手共治、畅想消费”的主题宣传活动。据了解,2014年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通过各平台,受理答复消费者咨询18752件,受理消费投诉103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5.38万元(人民币)。青海省各级消费者协会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10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6万元。图为工作人员向消费者介绍辨别假冒伪劣洗漱用品的知识。/p 发 张添福 摄

图为工作人员向消费者介绍辨别假冒伪劣洗漱用品的知识。 发 张添福 摄

  春节将至,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六部门日前要求各地抓紧拟定并下发《致广大农村居民(消费者)的一封信》,春节前迅速张贴到每个农村食品经营主体,并发放到每个农村居民家庭,告知广大农村居民六个部门正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以及整治的重点对象、品类、违法违规行为,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知假、辨假、不买假,积极举报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假冒伪劣食品生存空间。

  2018年12月以来,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在全国集中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整治的重点对象是:农村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重点品类是: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重点违法违规情形是:假冒食品(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误导消费者);食品欺诈 (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行为);“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食品(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过期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