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重庆工作可买社保 如何参保看过来
华龙网12月24日9时20分讯(记者 李袅)随着重庆加快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越来越多的外国朋友来到山城工作生活。今(24)日,记者从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外国人在重庆依法享有参加社保的权利,可以和重庆人一样按规定享有社会保障。
这些外国人应依法在重庆参保
依法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和外国人居留证件,并在我市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人员;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并在我市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人员。
具体包括:在重庆市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依法招用的外国人;与境外雇主订立雇用合同后,被派遣到在重庆市境内注册或者登记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工作的外国人。
参保应了解这些要点
据了解,在重庆就业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外国人参保后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符合条件的,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时,可按我市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我市规定年限的,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外国人参保后在中国境外就医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据介绍,外国人参保后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参保后死亡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国外已参保的外国人可按协定享有免缴费期
目前我国已与12个国家签署了双边社会保障协定,其中与德国、韩国、丹麦、芬兰、加拿大、瑞士、荷兰、西班牙8个国家签署的双边社会保障协定已经开始实施。
在重庆就业的具有以上8个国籍的外国人,可凭符合规定的参保证明,在中国免除缴纳规定险种一定期限内的社会保险费。
根据我国与他国签定并实施的双边社会保障协定,从协定双方国家派往对方国家合法工作的,将按协定免除该雇员以及相应企业在工作国境内规定险种一定期限内的社保缴费义务。
也就是说,如果符合条件的中国人被派往有双边协定的国家工作,也同样享有一定期限的免缴费期。
怎样为外国人朋友参保
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应当自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并提供以下资料:
1、经外国人本人签字的《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
2、本人有效护照;
3、由市内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件机构出具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取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人员,应提供本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