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中学生小区内被狗扑咬续:烈犬被捕杀
柳州12月30日 (周潇男))广西柳州市一名女中学生日前被邻居养的德国牧羊犬袭击,致多处受伤。该条烈犬曾多次伤人,经当地公安民警和街道社区干部的多次协调努力和思想动员,在养狗主人的支持配合下,恶犬被捕杀。
12月27日22时40分许,中学生小雅(化名)下晚自习后,与妈妈行走在居住的小区内,一只黑色大狗突然窜出来,并朝她们扑去。期间犬主出面阻止,并未成功。经医生诊断小雅为三级暴露,大腿处、臀腰部等有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
经民警现场协商,犬主预支伤者诊疗费2000元,同时也表示愿意承担后续治疗费用。
资料图:女中学生腿部多外被狗咬伤。 朱柳融 摄
恶犬伤人事件被广大媒体持续报道,并在微信朋友圈引发广大市民的高度关注和深入探讨。柳州市城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恶犬伤人事件,在第一时间要求公安和街道社区妥善处置,给伤者和广大市民及网民一个交代。在养狗主人的支持配合下,恶犬已于29日晚23时左右被捕杀。
下一步,城中区将对辖区小区居民养狗情况进行摸底排查,主动介入,提前预防和清除养狗带来的各种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强小区居民养犬的管理,严肃查处违章犬、无主犬。
据悉,早在2007年,为解决犬患扰民问题,柳州市曾出台了《柳州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养狗要领取《犬只免疫证》并植入犬只身份识别芯片;外出时应当拴狗链、戴嘴套,犬主必须及时清理犬只排出的粪便等。因为各种原因,后来该暂行办法被废止。目前,柳州市主要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