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最新发布:应急响应期间,取消单双号限行!
2024年6月24日,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今天(10月23日)上午10:00,西安市政府举行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解读新闻发布会。
《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预测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时的预警及应急响应,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
其中,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积极应对,应急减排措施依法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指南制定。
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同时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
因沙尘、山火、局地扬沙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防护提示信息,可视情况采取加强扬尘源管控等措施。
基本原则为:一是以人为本。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为出发点,提前预防,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造成的危害。二是区域协作。利用西安、咸阳、渭南、杨凌示范区“三市一区”联防联控机制,加强联合会商与预测预报,从而推进市与市、县与县交界处的高值区治污协同、应对协同、管控协同,做到响应同步、措施同频。三是明确责任。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职责,确保应急工作每个环节在执行时都“有人、有据、有序、有效”。四是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工业源、扬尘源和移动源的源头管控措施,加大面源管控力度,禁止秸秆、农林废弃物等露天焚烧行为。五是差异管控。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评级,对涉及民生需求的企业、重点建设工程纳入保障类清单进行保障,避免“一刀切”。六是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主动公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对信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应急预案》修订前后的主要变化
可以概括为:围绕1个目标,明确2种预警发布程序,调整3个等级的预警分级标准,优化4个领域管控。
围绕1个目标是指,通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现西安市到2025年重污染天数不超过5天,2027年重污染天数不超过4天,全市重污染天数逐年递减的目标任务。
明确2种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程序是指,市级预警和上级区域预警。
市级预警为,西安市按自身预测预报与专家会商结果发布预警信息,相关部门同步发布本行业、本领域涉及的生产、生活秩序调整的相关信息。另外,预警信息发布时间由提前24小时提升至提前48小时,给市民、企业、施工项目留足调整空间。
上级区域预警为,当接到生态环境部或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区域预警或提示信息时,若西安市预测会商结果超过区域预警等级,西安市将按照实际预警级别,发布预警信息;若西安市预测会商结果未达到区域预警等级条件,西安市将按照区域预警等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调整3个等级的预警分级标准是指,原预案有两个预警分级指标,即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细颗粒物(PM2.5)浓度;修改后,只有空气质量指数(AQI)。预警级别从低到高依次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
其中,黄色预警为: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2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或空气质量指数(AQI)>150持续36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为: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200持续36小时及以上,或空气质量指数(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