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不成起争执 动手伤人受刑罚
本报讯(记者 孙会芳)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如果欠债人就是不还该怎么办呢?本案的主人公陈某某就遇上了这样的事,他一怒之下把欠债人打伤,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监狱。日前,石家庄中院就宣判了这样一起案件。
陈某某受雇于李某某,为其运送货物,但李某某未按约定结清运费。2017年11月,陈某某酒后到李某某的住处索要运费,与李某某发生争执,后陈某某用木凳将李某某打伤。经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李某某的伤情属人体损伤轻伤一级。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酒后持木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陈某某自愿认罪,无前科、系初犯,其亲属积极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某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有悔罪表现,且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某请求对被告人陈某某从轻判处,在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以被告人陈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判后,陈某某不服,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认为一审法院量刑过重,请求从轻处罚。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原审被告人陈某某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理程序合法,予以确认。上诉人陈某某上诉理据不足,不予支持。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年来,因非法讨债衍生的犯罪案件层出不穷,许多债权人认为自己有理,但由于文化水平低下,法律意识淡薄,对于多次讨债无果不是采取诉诸法律,而是采取非法拘禁、抢夺财物、殴打债务人等非法手段,结果造成讨债不成,自身还触犯法律承担刑责的后果。在此法官提醒,欠债不还的行为固然十分可恶,但是讨债要走正当合法的途径,同时要注意保存证据,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