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回娘家看看”失了本味(2)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各地活动之前就有餐饮企业与举办方达成合作,还有一些公司专门为这类活动提供策划统筹、拍摄记录等服务,形成一条“产业链”。去年重阳节前夕,广西来宾市就有100多个村屯举办“外嫁女回娘家”活动,由此衍生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热闹归热闹,但过于劳民伤财实不可取,回家不用搞什么形式活动。”村民李凯说,如果把活动形式简化,把筹集到的资金用于孝敬村中老人或家乡建设,那将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不可否认,“外嫁女回娘家”活动也带来诸多积极效应。“回娘家敬亲孝老,唤醒欢乐记忆,交流互动,增进彼此感情。以女性为主开展活动,也有助于提高女性地位,尤其是农村的女性。”来宾市兴宾区武宣县远嫁湖南的毛女士说,“我们出嫁后为人妻、为人母,但娘家始终是我们的根。参加这样的活动,我们既可以回报家乡、关爱族人,又体现了女性地位的不断提高,一举多得。”
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教授廖明君认为,“外嫁女回娘家”值得提倡,但前提是不攀比不浪费不炫耀,且活动必须是村民自发自愿组织的,村委会、村干部只是引导角色。有些地方村干部操办活动带有强制性、威胁性,不仅增加了村民的负担,也使村民、外嫁女不再是活动的主体,活动失去原有的意义。
最近,各地也纷纷采取行动,对变味的“外嫁女回娘家”活动说“不”。广西、海南、广东等地的纪委监委相继印发通知,纠正大操大办“外嫁女聚会”不正之风,倡导移风易俗,引领淳朴新风。近日,广西宾阳县露圩镇发现有两个村计划举办活动,镇村干部及时对其进行引导,坚持勤俭节约,将活动引导到外嫁女回村开展感恩父母、慰问老弱病残、参与乡村建设活动等方面来,收到积极效果。
(本报记者 周仕兴 本报通讯员 麦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