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限度保护涉案未成年人不脱离社会

光山新闻网 王林 2019-04-12 03: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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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确定40个试点
  最大限度保护涉案未成年人不脱离社会

最大限度保护涉案未成年人不脱离社会

最大限度保护涉案未成年人不脱离社会

  “推一把是少年犯,拉一把是大学生。”4月11日,最高检、团中央召开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检察机关与团组织推动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有关情况。

  “所谓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是指检察机关之外的各种部门或组织为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提供帮助,这也是司法制度健全国家的成熟经验。”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说。

  186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经帮教后考上大学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介绍,2018年,全国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6959人,比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开始适用的2013年上升了一倍。

  他提到,北京等地方借助专业社工机构,对罪错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实现了全覆盖。司法社工的介入,推动帮教考察工作更加到位有效,为更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创造了条件。

  “借助专业力量,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引入人格甄别和心理干预制度,实施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科学化帮教方案,四川、浙江、上海等地还建立强制性亲职教育制度,促进监护人提高监护能力,充分发挥家庭应有的教育矫正作用。”

  他在发布会上表示,2016年以来,全国共有186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经检察机关帮教后考上大学。

  社工观护缺乏相关规范

  工作性质效力不明

  同时,史卫忠提到,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发展、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

  “法律并未对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作出规定,导致社工、观护基地等地位、工作结果性质、效力不明”,他说,社工观护、心理干预等缺少服务流程、质量标准、效果评估、责任承担等方面的规范,既导致有些地方工作质量参差不齐,也导致购买服务方对工作效果无法评估,影响进一步开展。

  同时,史卫忠还提到了专业力量薄弱和经费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整体上我国青少年司法社工队伍起步较晚,专业力量不足,有些地方更是缺少司法社工、心理咨询等专业力量,导致专业需求无法满足或者服务效果不好。目前各地工作经费的主要来源包括申请专项经费、政府购买服务、申请青少年项目经费等,无法保证延续性、稳定性,有的地方甚至没有经费,不利于工作的开展、队伍的培养,制约工作质效。

  他透露,将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争取在该法中对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作出规定。

  探索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拟在40个地区试点

  “未成年人还处在身心成长的发展阶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只是其个人原因,更多是受家庭、社会、学校等环境影响,不能简单用成年人的案件处理办法。从司法实践上讲,需要特别程序,涉及心理抚慰、回访帮教、社会融入等环节,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护涉案未成年人不脱离社会,以帮助其将来能正常回归社会。”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王锋在发布会上表示。

  他提到,最高检和团中央于去年9月份联合下发通知,在各地选择部分工作基础好、创新积极性高的地市、县区,开展相关试点工作。

  他透露了相关进展,“经各省级检察院、团委踊跃申报,最高检与团中央联合组织评审,拟在北京市海淀区等40个地区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等40余家社会服务机构实施具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