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少年”炫技成“黑客” 检察机关帮教后成全国著名“白客”(2)
【基本案情】在一起涉网络卖淫嫖娼犯罪活动中,17岁的琪琪在该犯罪组织中担任客服,无违法犯罪前科。上海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在听取相关意见后,依法对琪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7个月。
琪琪家长提出让琪琪回某省户籍所在地接受帮教的请求。长宁区检察院和琪琪户籍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沟通,签订了共同帮教协议,决定通过远程跟进等方式进行该案的帮教计划。
考验期间,户籍所在地检察机关通过召开训诫教育会、赠阅图书、心理疏导等多种形式对琪琪进行实地帮教;案发地上海的社工组织,根据检察机关的帮教协议制定个性化、精准化的帮教服务,并运用网络,与琪琪建立微信联系,及时动态了解琪琪表现等情况。在两地“联合诊疗”帮教下,琪琪顺利通过了帮教考察,检察机关对其依法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典型意义】考虑到案发时琪琪系未成年人,又是初次犯罪,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与某省检察机关开展了跨越千里的异地考察帮教协作。两地检察机关坚持实地考察与网络监督相结合,综合运用训诫教育、心里疏导等多种方式,更加全面、细致地进行社会规范的指导和帮教,促进了涉罪未成年人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罪错行为,改过自新,重新融入了社会。
探索保护处分制度
【基本案情】因琐事,何某某(15岁)纠集十余人对王某甲实施殴打,造成王某甲轻微伤。其间,围观人员拍摄了王某甲被殴打视频并上传互联网,引发网民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时发现本案的纠集者和主要殴打者是3名未成年人,遂对他们作出保护处分决定:进行训诫教育;将他们安置在专门学校,与3人及其家长签订观护帮教协议,委托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的青少年社工对他们开展行为矫治、心理疏导及观护帮教等工作;针对3名未成年人家长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要求家长到专业机构接受强制性的亲子教育,以提高他们监护管教能力。目前,这3名涉罪未成年人正在接受矫正之中。
【典型意义】近年来,社会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反映强烈,高度关注。而我国目前法律对实施犯罪的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缺少有效应对的矫正措施。因缺乏具体程序和配套制度,刑法中对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或者“由政府收容教养”的制度难以落实到位。
上海市嘉定区检察机关针对这一问题,与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共青团等单位联合会签《嘉定区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的工作协议》,探索罪错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依靠社会力量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治,取得很好效果。
新闻发布会上,同时公布的另6起案(事)例是:“检团共建帮扶平台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引入司法社工实现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帮教深度融合”“坚持个性化帮教帮助涉罪少年重圆校园梦”“建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盟’有效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多部门联动及时救助困境儿童”“建立青少年维权长效机制及时救助困境未成年人”。
本报北京4月11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