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拆类成山西2018年一审行政案主体 省高院建议打造诚信政府

光山新闻网 李晓华 2019-05-07 19: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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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太原5月7日电 (刘小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7日召开以“发布2018年全省行政审判白皮书和行政审判十大案例”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2018年山西全省法院涉征拆类行政一审案件成为当前行政案件的主体,对此,山西省高院建议行政机关,努力构建和打造诚信政府、法治政府。

记者了解到,2018年山西全省法院涉征拆类行政一审案件成为当前行政案件的主体,对此,山西省高院建议行政机关,努力构建和打造诚信政府、法治政府。 刘小红 摄

记者了解到,2018年山西全省法院涉征拆类行政一审案件成为当前行政案件的主体,对此,山西省高院建议行政机关,努力构建和打造诚信政府、法治政府。 刘小红 摄

  2018年,山西全省三级法院共受理行政一审、二审、再审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951件,同比2017年上升14.67%;全年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含旧存)11148件,审结案件数同比上升14.62%。

  其中,2018年全省法院涉征拆类行政一审案件1400余件,占全部一审行政案件数将近三分之一,征拆类成为当前行政案件的主体。

  2017年,太谷县村民石某的违建被当地管委会拆除,但石某以管委会不具有认定违法建筑并实施行政强制的法定职权为由,将管委会起诉至法院。法院最终认定管委会属超越职权。

  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高院副院长王书红表示:“征拆类案件涉及多种行政管理领域、多种诉讼类型,矛盾尖锐,不易调处,表现为群体性或集团性诉讼,如何在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保障行政效率上得以兼顾,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用司法审查手段助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上实现平衡,是审理案件面临的主要难题。”

  据了解,通过司法审查,行政机关在征收拆迁行政执法和应诉中存在某些领域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个别情况下政府职权界限不明,某些领域存在执法不及时、查处不到位,个别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不够严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注意收集、固定和保存证据,出庭应诉能力不足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山西省高院提出了行政机关在征收拆迁类行政领域依法行政的建议。

  王书红说,行政机关要善于平衡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具体合法权益的关系,把推进城市化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和营造最优营商环境结合起来,努力构建和打造诚信政府、法治政府。

  同时,行政机关要加大对苗头性、初始阶段违章建筑和违法占地的查处力度,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和违法线索收集、甄别、受理工作,避免形成既定事实,激化矛盾,积弊难改;要强化“两违”建筑强制拆除中的程序意识,不能由上级代行下级政府或者本级政府代行职能部门的职权,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不能以文件代替法律法规,不能以行政命令代替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权,要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辩权;要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强化复议、裁决等解决行政争议的功能;要健全工作机制。

  会上,山西省高院发布了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如盂县宝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诉盂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案、长治市假日欢乐大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诉壶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路某诉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等,十起案件涉及领域、被诉行为种类、裁判结果等,具有多重典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