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虚假求职简历毁了职业发展
莫让虚假求职简历毁了职业发展
□ 史洪举
每到求职季,各种“教你如何写简历”的攻略总是遍布各大求职论坛。在这些“攻略”的影响下,想出各种招数给自己增添一些“名头”,似乎成了求职者们让简历变得“漂亮”的流行路数,甚而有人为了简历“好看”,存在包装过猛、注水严重、过度夸大、弄虚作假的情况,甚至还有人放出豪言:“简历不造假,十足大傻瓜”。
应该说,凡是有过求职经历的人都或多或少地知晓求职简历的重要性。即简历等同于敲门砖,一份内容丰富、包装精美又不失大方的简历很容易进入用人单位法眼,进而让求职者顺利迈入职场。但作为求职者,还是应认识到,过度夸大甚至弄虚作假的简历极易露馅,以致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得不偿失。
从一定程度上讲,求职简历就如同人的相貌,越漂亮越能引人关注。对此,自然有人会进行美化、“化妆”、修饰“瑕疵”,以夺人眼球。而且,无论从人之常情还是职场规则角度出发,对求职简历进行适当修饰并不违背职业伦理和诚实信用原则。譬如,着重突出自己的特长优点,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的学历、资质证书、工作经历等内容,既有利于自己脱颖而出,也可节约招聘单位的人力资源,实现双赢格局。
但应认识到,对简历进行美化不代表可以罔顾事实、弄虚作假,掩盖自身的重大缺陷或伪造并不存在的工作经验和资历。否则,既有违诚实信用的交易和交往法则,也会导致用人单位受到误导,作出错误的用人决策。现实中,不乏有人求职心切,为迎合用人单位的特定招聘要求,故意填写并未获取的资质和工作经验,甚至伪造资质证书,以此蒙骗用人单位。
此类伪造求职简历的行为,一旦露馅,就可能让自己蒙受极大损失。假使,用人单位因看中简历中的某项工作经验或资质而予以录用,但用工期间或背景调查时却发现“徒有虚名”,系伪造所得。此时,用人单位显然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予以辞退,求职者落个“竹篮打水一场空”。更有甚者,如果存在伪造学历证书、资质证书等情形,行为人轻则应受行政处罚,重则应承担刑事责任。
总的来说,作为进入职场的“敲门砖”,简历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理当引起重视。作为求职者,无疑应慎重对待这份有分量的“名帖”,用充实的内容和真诚的心态铸造光鲜的简历。但更应摆正心态,脚踏实地,通过求职简历向用人单位展现真实的自我。千万不能弄虚作假,将简历当作蒙蔽他人,投机取巧的工具。否则,终究会露出马脚,让自己陷入信任危机,蒙上职业污点,这值得所有步入职场的求职者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