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填报每年1次 让扶贫减负落到实处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19-05-13 02: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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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填报每年1次,让扶贫减负落到实处

  ■ 社论

  将扶贫数据填报和成效考核限定在每年1次,无疑是从源头上彻底压缩填表、评比过频过滥的空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以下简称《减负通知》)精神,持续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提供打赢脱贫攻坚战坚强保障,国务院扶贫办日前发出公告,要求在规范考核评估、督查巡查,精简文件会议等方面切实解决扶贫领域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  

  今年是“基层减负年”,国务院扶贫办发出的公告要求每年年底统一组织开展1次全国扶贫建档立卡数据填报,每年统一开展1次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每份文件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会议只减不增……这些落实到具体数字要求的减负举措,可以看作扶贫领域对于《减负通知》的针对性细化落实。

  当前全国扶贫到了最为关键的攻坚冲刺阶段,数据汇整,监督考核等,都是非常必要的正常工作。

  但这些年从媒体报道以及相关部门公布的一些案例来看,也不乏一些基层地方和部门念歪了经,把扶贫脱贫的压力转化到了过多的表格填报,过滥的督查检查之上,导致部分扶贫精力被浪费,既加大了基层负担,也弱化了扶贫效率。

  如此前有个别地方就被指将精准扶贫变成了“精准填表”,同一份表格要填9套。还有地方扶贫半年要评比5次,一次迎检花20万。

  上述背景下,这次国家扶贫办明确要求将扶贫数据填报和成效考核限定在每年1次,无疑是从源头上彻底压缩填表、评比过频过滥的空间。当然,在具体落实中,也要避免种种隐形加码和对原则要求的变相消解。

  需要注意的是,严格控制填表数量和考核次数,绝不意味着降低扶贫信息登记填报和监督考核的严肃性,而更多是以信息共享来代替过多的重复检查和反复登记填报。

  对此,这次公告中也明确要求,要发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作用,完善数据交换比对机制,推动行业部门扶贫数据共用共享;考核上也明确禁止各地各部门搭车考核、层层考核、多头考核和迎评检查。

  因此,要确保扶贫领域的减负举措落到实处,同时又保障正常的数据整合与监督考核,各级各部门还需要有针对性地破除扶贫领域信息数据和考核的分割化局面与行政壁垒。

  一定程度上说,扶贫领域要真正为基层减负,杜绝将过多精力消耗在数据填报和考核评比上,同样离不开“让信息多跑路”。

  另外,公告还提出了要加大暗访力度,开展常态化约谈,及时发现问题,随时改进纠正,并且欢迎社会各方监督支持,及时反映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线索。这一点其实也要求,降低数据填报和考核检查次数的同时,也要进一步优化改进扶贫考核监督方式,多着眼于实际问题,多打捞民意,告别“唯台账是举、以材料论英雄”。

  精准扶贫脱贫到了攻坚阶段,时间、精力、资源都越来越宝贵。就应该从信息汇整到督查考核等各个环节彻底压缩不必要的要求和形式主义之风,真正“留出时间让基层集中精力攻坚和整改问题”。

  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解决的,就不应该让基层干部重复填表,能够一次性完成的成效考核,就不应该多头、多次迎检评比。唯如此,方能让基层扶贫干部轻装上阵,扶贫脱贫也才能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