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2)
——全方位提升。坚持要素统筹和城乡融合,一体开展“美丽系列”建设工作,重点推进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山川建设,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绘就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中国新画卷。
——全地域建设。因地制宜、梯次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全域覆盖,展现大美西部壮美风貌、亮丽东北辽阔风光、美丽中部锦绣山河、和谐东部秀美风韵,塑造各具特色、多姿多彩的美丽中国建设板块。
——全社会行动。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行为自觉,鼓励园区、企业、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开展绿色、清洁、零碳引领行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各类空间布局。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执法监管和保护修复,使全国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保持在315万平方公里以上。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再减少。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推动城镇空间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发展。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加强海洋和海岸带国土空间管控,建立低效用海退出机制,除国家重大项目外,不再新增围填海。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到2035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二)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为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奠定基础。坚持先立后破,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确保能源安全。重点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和制度建设。逐年编制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实施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研究制定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行动方案。进一步发展全国碳市场,稳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方式,建设完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进一步提高,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
(三)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深度融合,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绿色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严把准入关口,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大力推进传统产业工艺、技术、装备升级,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实施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超低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提升大宗货物清洁化运输水平。推进铁路场站、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绿色化改造和铁路电气化改造,推动超低和近零排放车辆规模化应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低碳应用。到2027年,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45%,老旧内燃机车基本淘汰,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保持较快增长;到2035年,铁路货运周转量占总周转量比例达到25%左右。
(四)推动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持续深化重点领域节能,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提升重点用水行业、产品用水效率,积极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健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推广节地技术和模式。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质增效行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废旧风机叶片、光伏组件、动力电池、快递包装等废弃物循环利用。推进原材料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到2035年,能源和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四、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