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疗保障改革 切实减轻就医负担(权威访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医疗保障关乎人民群众健康福祉,是实现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关键一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继续加大医保改革力度,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深化医保基金监管制度改革,守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对医疗保障领域重大改革任务进行全面部署。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本报记者采访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章轲。
推进全民医疗保障工作进入快车道
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医疗保障改革取得哪些显著成效?
章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加强对医保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谋划,建立了全世界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2018年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理顺医保管理体制,推进全民医疗保障工作进入快车道。
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深化医疗保障改革,不断提升医保管理服务水平,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实现了医保覆盖面从小到大、保障水平从低到高、管理服务从有到优的转变,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稳步提升。
制度体系逐步规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医疗保障改革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梯次减负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立医保待遇清单制度,统一全国医保药品目录,创新开展医保目录谈判准入,推进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准入管理,推动全国范围内医保制度、政策和保障范围逐步规范统一。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步提高医保筹资水平,实事求是确定保障范围和标准。
保障内涵和质量稳步提升。巩固提升住院保障水平,普遍开展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保障。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每年动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医保报销药品数增加到目前的3088种。2018年以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为群众支付医药费用14.7万亿元。
重点领域改革有序推进。协同推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引导促进医药卫生领域协同发展。制度化常态化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持续压缩流通环节虚高价格水分。开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超九成统筹地区开展按病组或按病种分值付费。
系统治理能力逐步增强。建成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加强医保数据应用。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强化医药价格监测和风险处置。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持续开展飞行检查和专项整治,推进智能监控和大数据监管应用,促进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常态化。
医保经办服务提质增效。聚焦群众反映的堵点难点问题,优化医保管理服务。持续健全和完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让医保业务办理更便捷。巩固拓展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渐次实现普通门诊费用和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县域可及。建立谈判药品供应保障“双通道”管理机制,提高谈判药品的可及性。实现医保服务“网上办”“掌上办”,积极推广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电子处方、移动支付应用。
准确把握深化医疗保障改革的原则要求
记者:深化医疗保障改革要坚持哪些原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