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多部报告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4-11-07 12: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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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为非遗保护传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本报记者  亓玉昆

11月5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铁凝作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国务院及各部门、各地方积极践行立法宗旨,认真落实法律规定,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非遗保护和传承取得显著成效。一大批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遗项目得到有效保护,非遗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非遗保护理念持续深化,非遗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各级人大、政府积极推进非遗相关立法,为非遗保护传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出台非遗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许多地方就保护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非遗项目专门立法。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核心,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要支撑,符合国际规则、较为系统完备的非遗法律制度体系。

保障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部署了强化非遗系统性保护的重要任务。《“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对非遗工作作出具体安排。2011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03.54亿元用于支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等工作。非遗保护机构不断健全,全国现有非遗保护机构2406个。

调查记录等基础性工作稳步推进。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黄河流域非遗专项调查,实施非遗记录工程,发布非遗数字化保护、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行业标准。一些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非遗专项调查记录。

保护传承体系日益健全。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制度,认定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9万多人。推进区域性整体保护,一些地方整合非遗资源,建设非遗特色街区,形成集聚效应。加快传承体验设施建设,20个国家级非遗馆建设有序推进。

传播普及水平不断提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经常性组织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深入推进“非遗在社区”等工作,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教育部等部门积极推动学校开设非遗特色课程,明确中小学课程中融入非遗教育。新闻媒体加强对非遗工作的宣传报道。非遗在促进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成为讲好中国故事的新路径。

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卓有成效。多地探索“非遗+旅游”发展模式,推出一批特色鲜明的非遗旅游景点和旅游线路。许多地方深入挖掘乡村传统文化资源,建设传承基地,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多地非遗赋能产业发展,实现保护非遗和发展产业的双向奔赴,推动非遗保护传承与老字号创新发展融合联动。

总体上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为非遗保护传承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报告指出,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些地方依法履职意识需要加强,调查记录工作仍存在短板,代表性项目保护水平有待提升,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尚不够完善,传播利用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

为深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全面有效实施,报告建议:提高政治站位,把牢非遗工作正确方向;加大保障力度,推动法定责任全面落实;聚焦体系建设,全面加强系统性保护;加强宣传展示,增强非遗传播力影响力;坚持守正创新,推进合理利用、融合发展;加快修法工作,强化非遗工作法治保障。

审议关于检查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社会保险工作

本报记者  亓玉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