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买入及融券卖出标的证券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买入及融券卖出标的证券
中新社上海6月21日电 (高志苗)上海证券交易所21日发布《关于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对科创板股票的证券简称、特殊标识、上市首日可作为融资买入及融券卖出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据上交所介绍,除现有证券简称外,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应同时提供扩位证券简称。扩位证券简称不少于4个汉字(6个字符),且不超过8个汉字(16个字符)。
上交所对科创板股票特殊标识也进行了说明。发行人尚未盈利的,其股票或存托凭证的特别标识为“U”;发行人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其股票或存托凭证的特别标识为“W”。
同时,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买入及融券卖出标的证券,上交所将于每个交易日开市前公布当日科创板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名单。科创板存托凭证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安排参照科创板股票有关规定执行。
上交所规定,战略投资者配售获得的科创板股票、存托凭证,在承诺持有期内可以按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
此外,上交所将于每个交易日收市后公布科创板限售流通股票及存托凭证数量和无限售流通股票及存托凭证数量、战略配售股票及存托凭证可出借数量和已出借且尚未归还的数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