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台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 适度放宽自有
中国正式出台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 适度放宽自有资金使用范围
12月2日 (记者 王恩博)经过为期一个月的征求意见后,中国银保监会2日晚间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值得注意的是,与之前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官方适度放宽了银行理财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范围。
资料图: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记者 贾天勇 摄
据介绍,《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为此前发布“理财新规”的配套制度,与“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共同构成理财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需要遵循的监管要求。本次办法对“理财新规”部分规定进行了适当调整,使理财子公司的监管标准与其他资管机构总体保持一致。
例如,在前期已允许银行私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和公募理财产品通过公募基金间接投资股票的基础上,进一步允许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参照其他资管产品的监管规定,不在《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中设置理财产品销售起点。
对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此次官方吸收各方合理意见后作出一些调整。在股权管理方面,银保监会采纳市场机构反馈意见,在鼓励各类股东长期持有理财子公司股权、保持股权结构稳定的同时,为理财子公司下一步引入境内外专业机构、更好落实银行业对外开放举措预留空间。
在自有资金投资方面,参照同类资管机构监管制度,适度放宽自有资金使用范围,允许理财子公司在严格遵守风险管理要求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投资于本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
在内控隔离和交易管控方面,参照同类资管机构监管制度,在投资管理与交易执行职能相分离、建立公平交易制度和异常交易监控机制、对理财产品的同向和反向交易进行管控,以及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了监管要求。
银保监会表示,上述举措将有利于强化银行理财业务风险隔离,优化组织管理体系,推动银行理财回归资管业务本源;培育和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引导理财资金以合法、规范形式进入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促进统一资管产品监管标准,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