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乘轮船离岛旅客可在海南免税店买免税
12月27日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26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将乘轮船离岛旅客纳入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适用对象范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自2018年12月28日起,年满16周岁的乘轮船离岛旅客可在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商店及其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
《公告》称,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促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将乘轮船离岛旅客纳入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适用对象范围。
自2018年12月28日起,年满16周岁的乘轮船离岛旅客凭个人离岛船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可在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商店及其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离岛时凭本人船票、购物凭证、身份证件等在海口秀英港、新海港提货点(海口南港码头在条件成熟后再设立提货点)提取所购免税商品并携带离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