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北京驾驶员可通过网上学习减免交通违法记分(3)
答:将作废驾驶人该记分周期内学法减分记录,恢复已减免记分,并将驾驶人列入黑名单库;3个记分周期内,公安交管部门不再受理其学法减分申请;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四、申请学法减分期间,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学法减分?
答: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十五、持有准驾车型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记录的,通过“学法减分”后记分为零,是否需要参加驾驶人审验教育?
答:不需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通过“学法减分”记分为零的,可免于参加本年度驾驶人审验教育。(记者 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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