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首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哪些要点值得关注?
4月9日下午,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西壮族自治区动员会在南宁召开。至此,第二轮第三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已组建的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分别对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8个省(区)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至关重要。第二轮第三批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有哪些要点值得关注?人民网记者为您一一梳理。
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 严禁“一刀切”“滥问责”
记者注意到,为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落实“六稳”“六保”要求,3月3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专门致函上述8省(区),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并简化督察接待安排,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该文件强调,有关省(区)严禁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对于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要做到依法依规,统筹推进,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能马上解决的,要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督促各责任主体抓好落实。要给直接负责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级级提速。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领域,更要妥善处理、有序推进,坚决杜绝“一刀切”行为。对于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督察组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关省(区)在督察进驻期间,应把握工作节奏,突出工作重点,服务“六稳”“六保”,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对于督察组受理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既要认真核实、坚决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也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做到一事一办、一厂一策,不搞“运动式”整改。
“对于督察中发现的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既要督促有关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也要注重精细化管理,分类施策,加强指导帮扶。对于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既要坚持底线思维,严控环境风险,保障群众利益;也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努力做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共赢。”该负责人说。
督察围绕八个方面内容 重点关注长江黄河流域
记者梳理本次督察工作安排发现,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被列为本次督察的重点内容。在此次督察进驻的省份中,安徽、江西、湖南、云南等省地处长江流域,山西、河南属于黄河流域。长江、黄河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十四五”规划纲要指出,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协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样板。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推动长江全流域按单元精细化分区管控。
同时,“十四五”规划纲要还提出,要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大上游重点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力度,筑牢三江源“中华水塔”,提升甘南、若尔盖等区域水源涵养能力。开展汾渭平原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清理整顿黄河岸线内工业企业,加强沿黄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十四五”开局之年,首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点聚焦长江黄河流域,彰显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紧盯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落实,扎实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