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每个公民都有关!一图读懂《生物安全法》(2)
二是加强生物技术研究开发活动管理。为应对生物技术研究开发活动的安全风险,科技部和司法部起草了《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目前已报送国务院。审议通过后,科技部将按职责组织编制其配套实施细则,制定生物技术研究开发活动风险分类标准及名录,依法加强对生物技术研究开发活动的安全管理。
三是加强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推动生物安全基地平台建设。目前,科技部已完成了3个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88个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的建设审查工作。
四是加强科技攻关,强化生物安全能力建设。结合“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等重点专项以及“新发突发传染病”2030重大项目的启动实施,围绕《生物安全法》部署的科技创新主要任务,开展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和动植物疫情防控、新型两用生物技术等科研攻关,系统提升我国生物安全科技支撑能力。
农业农村部:依法防范化解各类生物安全风险
农业农村部承担的农业领域生物安全工作主要包括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治、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农业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等。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进一步做实做细做好农业领域生物安全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做好宣传引导。组织动员各有关单位,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宣讲,充分利用多种媒介,普及生物安全科学知识,增强生物安全意识,提高发现、识别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能力。
二是强化顶层设计,完善体系建设。按照《生物安全法》相关要求,完善动植物疫病防治体系、外来物种入侵防范体系、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健全部门协调机制,提升农业领域生物安全治理能力,防范化解生物安全风险,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是加强政策研究,健全配套法规。加快推进《植物检疫条例》《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等农业领域生物安全相关法律与配套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形成协调规范、布局合理、系统全面的农业领域生物安全风险防范法律法规体系。
四是细化工作举措,狠抓贯彻落实。强化重大动物疫情及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动植物疫病综合防治能力。统筹推进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强化农业转基因生物检测体系与能力建设,完善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加快制定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管理名录,细化外来入侵物种防范和应对措施,加快动植物资源抢救性收集保护。
生态环境部:进一步提升我国生物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物遗传资源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管、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等工作。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部将结合工作职责,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组织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持续开展重要区域生物资源调查评估和观测,构建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信息平台,定期更新《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
二是加快配套政策体系建设。按照《生物安全法》相关条款的规定,抓紧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标准体系。
三是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生物安全监管科技支撑体系。依托国家环境保护生物安全重点实验室,建立健全生物技术生态环境风险评价、监测、检测和安全控制技术体系。开展自然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开展我国重要生物遗传资源及其数据信息全球流转追踪监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