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市场迎新规(2)
最重要的是,“风险揭示书”必须包含“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提示,并根据理财产品的评级结果,告知投资者可能蒙受损失的程度,如果有销售机构宣传某产品“保本高收益”,那就是欺诈。但记者在银行网点随机采访时发现,大多数投资者对理财产品的基本信息不了解,尤其对“业绩比较基准”概念十分陌生,甚至把它误认为保本产品的“到期收益率”。
目前,银行理财正在开启净值化转型,保本产品已成为历史,不会再发行。与保本产品的“到期收益率”不同,净值型产品的预估收益通过“业绩比较基准”来体现,也就是说,理财公司根据产品往期的业绩表现,或同类型产品的历史业绩,计算出来一个投资者可能获得的预估收益。
但出于市场竞争考量,个别理财公司曾乱设“业绩比较基准”,误导投资者购买产品。为此《办法》特别提出,“业绩比较基准”不能乱设,理财产品的销售机构不得使用未说明选择原因、测算依据或计算方法的业绩比较基准,不得单独或突出使用绝对数值、区间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
同时,理财产品的销售机构不得虚假宣传、片面或者不当宣传,不得夸大过往业绩,不得预测理财产品的投资业绩或者出具、宣传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
三查理财产品“防伪码”
除了阅读风险揭示书、确认理财产品的基本信息,投资者还可查询理财产品的“防伪码”,避免遭遇伪冒机构、伪冒人员销售虚假理财产品。
去哪里查询?中国理财网是中国银保监会授权的理财产品查询唯一指定平台,该网站依托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的信息登记系统。按照《办法》,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应在以上系统登记本机构理财产品的销售人员信息并及时更新,要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查什么内容?查机构、人员和编码。此前,银行理财曾出现多起“飞单”事件,个别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投资者销售非本银行的、第三方机构的虚假理财产品,误导投资者误认为自己购买的是银行合规产品,一旦出现风险,损失往往难以追回。
“托管是监管的第一道防线。”中国银保监会上述负责人说,近年来,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不断完善托管系统、升级理财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研究建立理财风险监测体系、加强数据治理,为实现理财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穿透式监管发挥了重要支持作用。
“接下来,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将持续优化‘中国理财网’,强化信息披露平台建设。”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总裁成家军说,以期更好地实现“理财产品指定查询平台、理财产品第三方信息披露平台、权威发声阵地、投资者教育阵地”四大主要功能。
成家军介绍,目前该网站的优化升级正在逐步推进,一期升级已上线。接下来,将进一步丰富中国理财网的查询内容,完善理财信息披露平台功能,确保“资管新规”“理财新规”以及上述《办法》中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责编:赵超、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