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探索建立洞庭湖、鄱阳湖流域排污权交易制度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06-10 15: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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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10日电 (申佳平)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消息,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洞庭湖、鄱阳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积极融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探索建立洞庭湖、鄱阳湖(以下简称“两湖”)流域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满足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前提下,企业产生的污染物排放削减量可按规定在市场交易。

到2030年“两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化水平明显提升

“两湖”是长江中游的重要淡水湖泊,是长江洪水的重要调蓄场所,是国际重要湿地和珍稀候鸟栖息地,在调节气候、涵养水源、净化环境、维系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和支撑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意见》提出,到2030年,“两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化水平明显提升,跨省流域生态保护协作关系初步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市场体系初步构建,生态保护主体和受益主体良性互动关系初步形成,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到2035年,“两湖”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更加健全,区域间生态保护协作关系更加密切,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市场体系建设基本完成,生态保护主体和受益主体良性互动关系全面形成。

《意见》同时提出四点基本原则。一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保护和修复“两湖”流域水环境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上,强化区际间沟通协作,共同打造绿色发展底色,探索形成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相得益彰的新路径。

二是水陆并重,上下兼顾。根据流域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综合考虑各自然生态要素,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地表地下、城市乡村,协调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关系,加强源头保护,强化综合治理。

三是方式多样、持续增效。把握“两湖”流域生态功能提升要素,多层次推进纵向、横向和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完善资金分配方式,优化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使用,增强“两湖”流域自我发展能力。

四是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发挥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地方各级政府从实际出发,加快形成灵活多样、操作性强、切实有效的生态保护补偿方式,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 提升流域生态系统功能

《意见》指出,建立健全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动建立健全“两湖”流域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支持“两湖”流域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推动湿地生态系统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加强对自然湿地的保护监管,努力恢复湿地的自然特性和生态功能。鼓励与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湿地保护修复、湿地公园建设,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全面提升湿地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水平。

加强岸线及上游地区森林资源保护。推动建立健全“两湖”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通过生态保护和恢复、定期开展生态功能评价,提高水源涵养功能。鼓励地方探索根据林分质量、生态区位以及管护难易程度等因素,对生态公益林实施差异化补偿。鼓励通过设立公益岗位等多种方式,建立长效的公益林管护机制,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生态管护的积极性。加大对“两湖”流域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的支持力度,加强生态湖滨带和水源涵养林等生态隔离带的建设与保护,优化防风防浪林树种结构,推动“两湖”岸线生态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