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可依,让乡村振兴道路更开阔(2)
“乡村振兴促进法着眼于促进,主要内容是促进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和制度设计,同时也针对乡村振兴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突出问题规定了相应的限制条款。”陈锡文举例说,为严格保护耕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要求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
“守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是头等大事。”在甘肃省永靖县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党文发看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提升土地利用水平,还得拿出更多实招。
一段时间以来,山东济南长清区万德镇马套村党支部书记肖舒荣总是揣着忧心事。原来,本是马套文化名片的铁匠、木匠等传统手工艺,近年来陷入人才断层断档的尴尬境地。同样,马套村的“茶叶名片”打响后,茶产业人才严重匮乏。“有了乡村振兴促进法,人才哪里来、‘老手艺’怎么传承,都能找到答案了。”肖舒荣说。
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邢云文认为,以往的乡村建设中人们关注的更多是“钱的问题”和“地的问题”,对“人的问题”相对而言关注不足。在法治轨道上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能够让乡村文化找到真正的载体、发挥应有的作用,让乡村人才各展所长、人尽其才。
破难题、开新局、聚合力:“明确职责任务,提出一揽子支持举措”
乡村振兴,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该如何做?
“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职责任务,针对乡村融合发展、人地钱支持、工作责任落实等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一揽子支持举措,赋予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等法定职责,并对建立考核评价、年度报告、监督检查等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破难题、开新局、聚合力提供了有力抓手。”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强调。
在5月27日举行的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座谈会上,财政部表示,将进一步健全投入保障制度,推动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提升财政支农保障水平。
国家乡村振兴局表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比如,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明确中央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具体细则;研究制定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办法,探索建立常态化督查检查制度,推动各地抓紧抓实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珅介绍,在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之际,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监督等手段助推法律贯彻落实。比如,拟制定出台加强黑土地保护的决定和地方性法规;对种子“一法一例”进行执法检查。
没有乡村文化振兴,就没有乡村全面振兴。中宣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在繁荣发展乡村文化,更好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坚持培育文明乡风,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保护传承历史文化,让我国灿烂的农耕文明在新时代展现魅力和风采等方面下功夫。
“说一千道一万,农民始终是乡村振兴的主体。”贵州六盘水钟山区大湾镇海嘎村第一书记杨波感觉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在他看来,第一书记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牵引绳和传送带,自己要先学一步,把这部法律的重要意义和现实指向想清楚弄明白,带动村里干部群众听懂、领会、落实,共同推动乡村振兴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