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护险让更多人“老有所护”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服务的通知》强调,推动保险业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服务工作,规范保险公司经营服务行为,推动行业发挥专业优势参与社会治理。
我国开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已满5年,在已开展的试点项目中,以商业保险机构为主体,在政策落地、组织实施、资金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失能人员的生活质量、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的经济负担。与此同时,从目前来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仍处于试点阶段,在制度设计、服务体系、评定标准、管理流程等方面均有待完善。
试点取得积极成效
长期护理保险是一项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解决重度失能老人护理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此次全面规范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一方面有利于推动行业专业化经营服务能力的提升,让参保群众的满意度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将促进形成保险业参与试点服务规范化运行机制,助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稳健运行。”爱心人寿长护险负责人马辉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早在2016年,人社部发布《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我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在15个城市启动。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为期两年的扩大试点,继续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目前,全国已有49个城市试点长期护理保险,报销水平总体为70%左右,覆盖近1.2亿参保人。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以来,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的经济负担,为建立全国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行了有益探索。”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险行业借助自身在服务网络、人才队伍、专业能力、信息技术等方面优势,全面参与试点服务,形成相对完善的服务体系,满足了失能人员护理服务需求。例如,在首批试点城市四川成都市,从今年1月1日起,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不需要额外缴费,重度失能人员每月最多可获得903元补助。
诸多方面亟待完善
尽管当前长护险试点地区满足了大量失能人员的护理需求,但从全国各地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情况来看,诸多方面亟待完善。“如照护需求评估体系、失能评估标准等方面亟待统一,专业化、标准化、个性化的照护方案等还有待专业人员来制定实施。”马辉说。
另外,目前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地区参保对象包括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上以生活照料、基本生活相关的医疗护理为保障范围,通常是各地政府采取招标采购商业保险公司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本地长期护理保险,也有本地社保部门自办。长护险筹资渠道主要为医疗保险基金、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资金、个人缴纳等,而大部分试点地区的长护险资金来自于医保基金。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绪瑾告诉记者,长期护理是伴随人口老龄化进程无法回避的问题,社会需求巨大。试点5年来,保险公司发挥精算、风控等方面优势,降低了制度运行成本,提高了失能人员的生活质量,但仍存在供需不平衡、缺乏多元化的筹资机制,以及服务标准不一致等问题。
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18.70%。与2010年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5.44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不仅意味着医疗需求的增长,尤其对于丧失日常生活能力的老人来说,长期护理服务能够帮助他们提高生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