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评价方案实施专家:促金融机构再造业务流程提升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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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7月2日电 (记者杜燕飞)在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约束下,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以下简称《评价方案》)7月1日起正式实施,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正式被纳入业务评价体系,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正加速完善发展。
根据《评价方案》,绿色金融评价工作将每季度开展一次,人民银行将依据定量和定性两类评价指标对上述银行进行考核。其中,定量指标总权重为80%,考核内容包括绿色金融业务总额占比、绿色金融业务总额份额占比、绿色金融业务总额同比增速、绿色金融业务风险总额占比4项;定性指标总权重20%,其中执行国家及地方绿色金融政策情况、机构绿色金融制度制定及评价实施情况、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情况各占30%、40%、30%的权重。
《评价方案》明确,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3大政策性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6家国有大行,包括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在内的12家股份制银行以及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和江苏银行共计24家银行成为首批考核对象。
对此,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今后金融机构要再造业务流程,提升发展绿色金融积极性,确保自己的行为与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一致。
记者梳理发现,近期,不少银行纷纷公布在绿色金融业务上的布局。比如,农业银行出台指导意见,将大力支持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升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生态环境、绿色服务等6大绿色产业,持续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增量扩面;兴业银行表示,到2025年,绿色金融业务的余额、服务的客户数都要在2020年末的基础上翻一番;华夏银行提出,力争在2025年前实现自身“碳中和”目标……
今年3月,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表示,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被纳入绿色金融体系“五大支柱”,强调通过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贴息奖补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绿色资产配置、强化环境风险管理。
中国银行研究院发布的研究报告认为,《评价方案》对银行业绿色金融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绿色贷款升级为绿色金融,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意味着银行业绿色金融要从追求量的发展到注重质的提升。银行业要从明确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和规划、健全绿色金融公司治理机制、丰富绿色金融产品、防范绿色金融市场风险、强化环境信息披露等方面发力,全面提升绿色金融绩效。
值得注意的是,《评价方案》明确,当前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包括境内绿色贷款和境内绿色债券,后续会根据业务标准和统计制度的完善将评价范围进行动态调整。
业内人士表示,《评价方案》将绿色债券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评价体系,顺应了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市场发展趋势,有助于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对绿色债券投资,为绿色债券市场带来增量资金,促进国内债券市场扩容发展。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银行间市场碳中和债累计发行656.2亿元。全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超过13万亿元,同比增长24.6%,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12.3个百分点。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的绿色金融评价体系,将推动金融机构更好地发展绿色金融,助力国家绿色发展目标实现。在政策引导下,未来国内绿色金融市场将迎来更大发展空间。
(责编:杨虞波罗、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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