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兼治打击种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原标题:标本兼治打击种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犁田机在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岑巩县杂交水稻制种基地进行犁田作业。
唐 鹏摄(中经视觉)
7月6日,农业农村部召开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与最高人民法院、工信部、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宣布,开展全链条的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标本兼治打击侵权违法行为,为种业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种子是保障粮食安全的“两个要害”之一。近年来,我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有力支撑粮食增产丰收。目前水稻、玉米、小麦等主导品种中,70%以上是保护品种。据测算,良种对我国粮食增产的贡献率超过45%。
与此同时,开展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越来越迫切。据统计,从2016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审结涉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从66件增加到252件,其中侵权纠纷案件占比超过80%。
种业侵权违法问题之所以长期存在,一方面,利益驱使下,不法分子存在侥幸心理;另一方面,体制机制不够健全,保护手段不多、不够硬,特别是种子侵权取证难、执法难,违法成本低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周晔坦言,侵权人通常跨地区生产、销售侵权种子,采用私下交易、点对点销售或者在正规包装袋内包装侵权品种等隐蔽的侵权手段,权利人发现和取证较为困难。
“好种子多打粮,劣种子苗儿黄”。“种业的侵权行为不仅影响权利人的利益,也影响到粮食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表示,夯实粮食安全的种业根基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种业是典型的高技术产业,其生命力就在于原始创新,必须有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驾护航。
唐仁健说,打好种业翻身仗,要把建立健全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作为根本保障,持续推进资源保护、品种攻关、企业培育、基地建设等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为推动种业振兴提供基础支撑。
记者了解到,此次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从今年7月份开始,将在制度、操作等层面多管齐下,从法律法规、执法监管、审定制度、标准体系等方面多措并举,力争从根子上解决老问题、啃下硬骨头。
“整治行动的当务之急是开展全面摸排检查,找准问题所在。”唐仁健表示,下一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对种子基地、企业和市场开展全面彻底的检查,严厉打击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此次最高法出台的最新司法解释,明确可以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顶格处理侵权案件,加大了惩治力度。
同质化和仿种子问题将被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一方面,农业农村部门将提高品种审定标准,聚焦重要指标,加快修订审定标准,大幅提高审定门槛;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已登记品种清理力度,对于经检测没有位点差异且申请者不主动提出撤销登记的,依法依规撤销登记。
此外,还要完善法律法规,探索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据介绍,实质性派生品种是对原始品种进行简单修饰后育成的衍生品种,可以申请获得品种权,但在生产销售时要征得原始品种权人同意,并按合同约定给予商业回报,这对激励育种原始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
唐仁健表示,今年,全国人大已启动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内容修改工作。农业农村部将配合有关方面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完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责编:赵超、陈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