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2)
《若干举措》还从完善女性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方面亮出实招,坚持“同等条件下女性优先”的政策着力点,提出要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加大对女性科技人才的奖励力度、建立有利于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的评价机制,等等。
比如,国家人才计划适当放宽女性申报人年龄限制,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推荐女性科技人才;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中国青年科技奖、全国创新争先奖等各类评选表彰中提高女性科技人才的入选比例。在国家科技奖励工作中,鼓励提名女性负责人项目。此外,建立有利于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的评价机制,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中,执行同等条件下女性科研人员优先的资助政策。
针对女性科技人才肩负家庭和生育压力等现实问题,《若干措施》则通过设立女性科研回归基金、实行弹性工作制,以及在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等环节,对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适当放宽期限要求、延长评聘考核期限等,切实解决女性科技人才的后顾之忧。
不仅如此,《若干措施》还提出加强女性后备科技人才培养,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基础工作,研究建立女性科技人才数据指标体系,纳入国家科技统计,动态掌握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状况。
在上述负责人看来,《若干措施》以充分激发女性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为目标,提升政策的系统性、精准性、可行性,主要政策突破点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支持女性科技人才获取科技资源,提高科技决策参与度;二是完善女性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三是支持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工作,为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营造良好科研环境、创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
(责编:赵竹青、陈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