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8种网售产品质量抽查结果要求涉事企业停产平台停售(2)
在电动自行车产品方面,抽查了6个省(市)39家企业生产的42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涉嫌无CCC证书生产。检验的39批次产品中,有10批次产品不合格,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5.6%。重点对车速限值,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防火性能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车速限值,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
在平衡车产品方面,抽查了6个省(市)46家企业生产的47批次平衡车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涉嫌无厂名厂址。检验的43批次产品中,有12批次产品不合格,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7.9%,重点对最高设计车速、超速保护、低电量保护、驻坡能力及保护、充电锁止、防飞转保护、布线要求、静态强度等8个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驻坡能力及保护、充电锁止、防飞转保护。
在智能坐便器产品方面,抽查了8个省(市)54家企业生产的58批次智能坐便器产品,其中5批次产品涉嫌无厂名厂址。检验的53批次产品中,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3.8%。重点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条款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含22.46条款)、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耐热和耐燃、冲洗水温度、暖风温度、坐圈温度、肛门冲洗力、出水温度的稳定性、吹风温度、坐圈表面温度等2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本次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指导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也对此次抽检出现的问题给出了相关处理要求,一是对于本次抽查中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是将本次抽查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及涉嫌无证无照、无厂名厂址、假冒伪劣等产品,依法采取停止销售等有效措施,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责编:王连香、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