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炒信”花样翻新市场监管总局:严打“虚假繁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07-28 16: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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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7月28日电 (记者李楠桦)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市场监管总局28日公布了10起第二批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涉及四种不同类型的刷单方式,包括“直播带货”中虚构关注度、流量雇佣专业团队、“刷手”虚假交易拍A发B“寄空包”。

近年来,流量“变现”带来巨大经济效益,不仅带动了网络经济的蓬勃发展,同时导致通过“作弊”方式刷流量、刷评价的“刷单炒信”行为日益花样翻新。“刷单炒信”不仅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更是在很大程度上欺骗、误导消费者做出与现实相悖的主观评判,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下,通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等“带货”、“带节奏”的手段和套路五花八门,所谓的粉丝量、观看量、点赞量都是可以“刷”出来的。一些卖家通过营造直播间的“虚假繁荣”,诱导消费者冲动消费、非理性消费

此外,近年来,一些不法经营者为逃避监管执法,无限度地追求流量和虚假好评,对“刷单炒信”模式“包装升级”,区别于往常的“自刷”或者雇佣“刷手”的刷单模式,以寄送小额赠品、礼品代替下单商品,形成“拍A发B”交易模式,从表面上看接近正常购物行为,具有很强的迷惑性、隐蔽性。该负责人提示,无论违法手段如何披上“合法”外衣,其本质仍构成虚假交易违法行为,终究逃不过法律的“火眼金睛”。

据该负责人介绍,为了提高成交量、好评度,商家从最初组织内部员工、亲朋好友刷单,发展演变为组织、雇佣专门以此为业的专业团队、“刷手”完成刷单过程。这类团队组织清晰、分工明确,有专业的技术和设备“加持”,使得“刷单炒信”日益职业化、规模化,非法获利额巨大,已经形成网络黑灰产业。“刷单炒信”不仅破坏了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还严重影响消费者对市场的信任,损害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对于规模化、团伙化的“刷单炒信”行为,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的同时,还应当加大行刑衔接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在监管部门对刷单行为的严厉打击下,网络刷单的方式和特点也在不断地更新。通过“寄空包”的方式刷单就是近年来一种新的刷单手段,即“物流刷单”。一些不法分子控制着多个兜售快递空包的网站,贩卖大量的快递单号。这些快递单号或通过快递物流平台空转,或通过线下物流渠道“寄空包”,为不法商家提供虚假的物流信息。以“寄空包”的方式“刷单炒信”,在“刷手”和物流的同步配合下,将空包裹投递或是在空包裹中放入小礼品,通过“物流”造假完成了交易的全过程,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这也是下一阶段监管部门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1:江苏省常熟市赖某莎利用直播间“水军”“刷单炒信”

基本案情:当事人自2020年12月开始与常熟市常福街道熊之达服饰商行进行合作,为该店铺销售的服装在抖音平台上做直播视频(直播销售服装)营销。2021年1月19日,当事人在进行直播活动时,通过雇佣专门在直播时刷人气的“水军”,进入直播间刷虚假流量,增加直播时显示的在线人数,制造直播间虚假的高人气氛围,欺骗误导相关公众。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3万元。 

案例2:安徽省黄山云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利用老客户“拍A发B”“刷单炒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