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新市民租得起住得好(政策解读)(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07-31 06: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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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系列举措能够引导多主体有钱出钱、有地出地、有力出力,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有关负责人说。

  因地制宜,加强监管

  让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需真正匹配好、科学有序推进,要把握哪些重点?

  虞晓芬认为,要明确保障对象,优先保障新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要合理确定面积标准,坚持保基本,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要注重实现“职住平衡”;还要按照“可负担、可持续”原则,管理好租金。

  有专家表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要注重因地制宜,没有需求的地方不能盲目建设。同时还要加强监管,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

  《意见》提出,城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负主体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城市人民政府首先要定计划,摸清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资源情况,从实际出发,科学确定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此外还要做好出办法、建机制、强监管、做衔接等方面工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

  “住建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重点推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等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该负责人介绍,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在“十四五”期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应力争达30%以上。


  《 人民日报 》( 2021年07月31日 02 版)


(责编:胡永秋、杨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