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滥用人脸识别技术亮剑(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07-31 08: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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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从司法角度规范此类行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陈龙业介绍,《规定》根据民法典第1035条,在吸收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精神、借鉴域外做法的基础上,明确了以下处理人脸信息的规则:一是单独同意规则。信息处理者在征得个人同意时,必须就人脸信息处理活动单独取得个人的同意,不能通过一揽子告知同意等方式征得个人同意。二是强迫同意无效规则。对于信息处理者采取“与其他授权捆绑”“不点击同意就不提供服务”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自然人同意处理其人脸信息的,信息处理者据此认为其已征得相应同意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报记者 靳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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