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多方位支持,破解新市民住房困局(2)
2019年底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署在广州、深圳、重庆等13个城市开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工作。重点是发展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的、面向新市民的,小户型、低租金租赁住房,初步探索出一些经验。
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解到,今年,部分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3万套,是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优化租赁住房供应结构的良好开端。
政策多方位支持
各地积极探索实践
为了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各项扶持政策正加速布局完善。
金融扶持。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动建设银行三年内提供3000亿元贷款,引导企业参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土地扶持。意见明确了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非居住存量房屋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五种建设方式相应的土地支持政策,尤其是明确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补缴土地价款。
降低税费负担,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项目认证书后,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专家分析,这意味着未来城市土地供应要进一步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更好地从源头保障租赁住房建设需求。
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院长严荣说,全面落实这些含金量比较高的政策措施,以人口净流入城市为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政府应形成“我要做”的责任担当,多方位探索地方方法和经验。
据悉,各地正在积极推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广州市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各类住房131万套,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占比45%;北京市将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租赁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深圳市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正在抓紧起草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厦门市印发了意见实施办法以及《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
(责编:赵超、陈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