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发布电动自行车消费警示电池和充电器是事故发生重要源头(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08-10 12:20:01
浏览

消费者应当主动学习和了解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以及有关消防知识,注意科学用车,避免电动自行车或者电池出现暴晒、淋雨等情况,同时也尽量远离温度过高的热源,以免影响锂电池本身的散热性能,造成电池内部温度过高,导致隔膜熔穿和短路现象。建议每年到销售点或者有资质的维修场所对电动自行车的线路、电池等零部件进行检查、保养和维护,切忌擅自拆卸电气保护装置。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线路存在老化、磨损等情形或者电池已经出现质量问题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的,要及时予以更换,避免“超期服役”。

六是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法》规定,消费者依法享有人身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获得赔偿权、监督权等权利。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或者维修电动自行车时,要主动索取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发现经营者生产或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没有CCC认证、相关零部件参数与合格证上不一致,或者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可以通过12315热线电话或者信息化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提供案件线索。消费者因电动自行车质量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经营者拒绝赔偿的,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消协组织进行投诉。

中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制造商、经销商要切实承担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要通过不断提高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积极投入电池技术创新,降低电动自行车起火爆炸风险,从而保障消费者安全权。

同时中消协还敦促物业服务经营者要积极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解决消费者面临的电动自行车充电难、停放难等实际问题。


(责编:赵超、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