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数据共享不充分五部门发文要求深化投资审批“一网通办”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08-10 16: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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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10日电 (申佳平)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消息,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投资数据资源共享持续深化投资审批“一网通办”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2021年底争取实现各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审批系统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投资在线平台”)的互联共享,并持续深化投资审批权责“一张清单”、投资数据“一体共享”、审批事项“一网通办”。

《指导意见》指出,加强审批数据资源共享、推进投资审批“一网通办”是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所在,也是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各地方、各有关部门坚持“制度+技术”并重,以投资在线平台为依托,大力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构建形成了以投资在线平台为主干,以各行业领域审批系统为支撑,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投资审批系统“一张网”,在优化审批流程、加强投资调度和监管、促进利企便民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发现,一些领域、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着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共享信息不充分、“一网通办”不平衡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

对此,《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纵横贯通的审批体系。其中,中央投资在线平台在实现与全国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基础上,要根据环评系统推进情况逐步实现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审批数据共享。对于已应用全国统建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的地方,由国家层面实现数据集中共享,并通过投资在线平台按需向地方共享审批数据。对于市县有数据共享需要的,各省级投资在线平台要做好数据“下行”共享,便于基层开展数据利用和监测分析。同时,中央投资在线平台要增加与自然资源部智能审批系统有关用地审批数据的共享频次,确保每周至少批量共享一次。积极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为各相关部门的项目选址、审批、监管提供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数据的基础支撑服务,并逐步与投资在线平台实现互联共享。

《指导意见》还要求健全共享标准,推进投资审批数据实时共享。以投资在线平台地方与中央平台对接数据清单(V3.2.3)为基础,逐步推动将投资审批系统数据对接技术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为实现投资在线平台与相关行业审批系统的数据共享提供基础支撑,并对于按规定已纳入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清单的政务数据,统一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线开展对接。依托投资在线平台完善投资审批共享数据核验机制,进一步提高数据准确性、及时性,通过统一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实现每一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信息与相应的用地、规划许可、环评、招标采购等结果数据,以及建设实施信息自动关联共享,构建投资审批、招标采购、建设、竣工等项目全建设周期信息数据全景图,助力投资精准调度和智慧监管。

此外,《指导意见》提出深化“一网通办”,促进投资审批更加高效便捷。一方面,深入推进投资审批“全程网办”。各级投资在线平台和行业审批系统,要加快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互通,自然人、法人统一身份识别,实现企业一次登录,投资审批“一张网”“全网漫游”。优化在线审批系统功能,加快推进投资审批“全覆盖、全流程、全在线”。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凡是项目单位提交且通过投资在线平台能够查询到的材料,不得再要求项目单位重复提交;凡是投资在线平台已收取规范化电子版材料的,不得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版材料;凡是依托投资在线平台能够实现网上核验的证明材料,不得再要求现场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