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新国标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09-03 1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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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9月3日电 (记者孙博洋)9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为主题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就新标准进行了介绍和解读。

商品包装具有保护商品、美化产品、引导消费、提高商品附加值等作用。食品和化妆品与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目前市场上部分食品和化妆品企业还存在过度包装、不环保、不节约的情况,表现为包装层数过多、空隙率过大、成本过高,超出了包装本身的基本功能。

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陈洪俊表示,据研究表明,我国包装废弃物约占城市生活垃圾的30%至40%,在这些包装废弃物中,大部分是过度包装产生的。可以看出,商品过度包装既浪费了资源能源,又增加了消费者负担,产生的包装废弃物更是对环境造成了污染。

实现有效监管 引导绿色生产和消费

据了解,为解决食品化妆品过度包装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组织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技术机构,对2009年版标准进行了修订,制定发布了新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

据陈洪俊介绍,新标准规定了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要求,以及相应的计算、检测和判定方法。具体内容包括:一是规范了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要求;二是极大地简化了商品过度包装的判定方法,消费者只需要查看商品本身的重量或体积,并测量最外层包装的体积,通过计算就可以初步判定商品是否存在过度包装问题;三是严格限定了包装层数要求,食品中的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包装,其他食品和化妆品不应超过四层包装。新标准有利于引导绿色生产和消费,也有利于实现有效监管。

设置两年过渡期 消纳库存避免新浪费

据悉,新标准将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为企业和市场设置了两年过渡期。

对于为何会为企业和市场设置两年过渡期,陈洪俊表示,考虑到新标准发布后,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需要根据新标准要求,对产品包装进行合规性设计,同时需要消纳库存包装以及待售商品,尤其是化妆品类商品保质期长,流通环节消纳周期也相对较长。为避免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以及产生新的浪费,在广泛征求有关产业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设置了2年的实施过渡期。

同时,陈洪俊表示,在过渡期期间,食品和化妆品企业需要开展的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在企业内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让设计、研发和生产人员更深入了解标准技术内容;二是企业根据标准要求,对产品包装进行合规性设计,并尽快生产投入使用;三是加快消纳库存包装和已进入市场的商品,确保标准实施后生产及销售的产品符合新标准。

据陈洪俊介绍,相较于2009年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标准,此次修订的新标准为提高标准的适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了多项调整。一是修改和补充术语和定义,修改了内装物、包装层数、包装空隙率、过度包装、商品必要空间系数等术语定义,增加了综合商品术语定义,其中将包装空隙率定义为包装内去除内装物占有的必要空间容积与包装总容积的比率,回归包装空隙率的本质含义。二是修改了包装空隙率限量要求及计算方法,新的包装空隙率计算方法解决了将初始包装体积做大、增加其他商品等逃避监管的问题。三是为了标准便于实施,增加了外包装体积检测、判定规则和不同商品的必要空间系数。

“一看、二问、三算”判断是否过度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