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北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原标题:北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9月3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北京证券交易所成立相关信息,并答记者问。会上,证监会公众公司监管部副主任杨喆表示,北京证券交易所实行连续竞价交易,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自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30%。
制度
北交所整体平移精选层各项基础制度
证监会公众公司监管部主任周贵华,在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就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基础制度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周贵华表示,北京证券交易所将强化底线思维,在保证市场运行平稳的基础上,建设服务创新型企业的主阵地。一是抓紧出台各项规则,涉及发行上市、交易所管理等规章,全国股转公司也将出台配套规则,为北京证券交易所建设夯实制度基础;二是做好基础准备工作,确保北京证券交易所顺利开市;三是完成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主体设立工作;四是证监会要加强与其他部委的合作,形成合力,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证监会公众公司监管部副主任杨喆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北交所整体平移精选层各项基础制度,将建立适合特点的发行上市和信息披露制度。
试行
应对上市未盈利的公司有特别规定
据了解,9月3日,证监会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发行人应当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十二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四)依法规范经营。
此外, 9 月3日,证监会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指出:北交所应对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公司的上市条件等事项制定有关规定。
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前的股份锁定期应当适当延长,具体期限由北交所规定。上市公司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实施规则,由北交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定位
突出市场特色 与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
周贵华指出,北京证券交易所差异化的制度安排,突出市场特色,与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
一是市场功能方面,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服务对象更早、更小、更新;二是在制度安排方面,北交所制定契合中小企业的制度,坚持向沪深交易所的转板机制;三是在市场运行方面,以合格投资者为主,投资者结构会与沪深交易所有差异。周贵华还说,新三板市场已形成了三个市场层次,北交所设立后,精选层挂牌公司全部转为北交所上市公司。
证监会立足北京证券交易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对市场定位总体上市、交易、转板、退市等基础记录,坚持核心的投资的适当性管理要求,形成一套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差异化制度安排。
交易
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在交易制度方面,杨喆表示,北交所将坚持精选层灵活的交易制度,实施连续竞价,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次日起涨跌幅限制30%,增加市场弹性,防范投机炒作,促进买卖均衡博弈。
周贵华表示,北京证券交易所新增上市公司来源为在新三板挂牌12个月创新层公司。
市场
投资门槛或有下降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