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理财通”试点开启:大众投资更便利市场开放更高效
人民网北京9月15日电 (黄盛)开展自由贸易账户试点、推动跨境移动支付便利化、资本项目便利化改革……近两年多来,特别是自《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发布以来,一系列金融创新举措,极大地促进了大湾区金融深度融合,有力支持了大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多位行业人士表示,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地区之一。包括“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在内的一系列金融支持举措,旨在实现大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内地与港澳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提升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水平。
便利大湾区居民享受优质金融服务
围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试点为大湾区内地及港澳居民个人跨境投资开辟了新的通道,将进一步便利大湾区居民享受优质金融服务,推进粤港澳三地居民生活深度融合,进一步推动内地与港澳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提升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水平。
那么,什么是“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它将为粤港澳三地居民提供哪些金融服务?
据悉,“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支持大湾区内地及港澳居民个人跨境投资对方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按照投资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
“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账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开立投资账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
“简单来说,港澳投资者和大湾区内地投资者可通过当地银行购买对方银行销售符合资格的投资产品。粤港澳三地银行会在账户基础、业务系统、网点布局等硬件设施上进行对接,在营销服务、业务规则、投诉处理等运行规则上实现衔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苏赟介绍说,“南向通”和“北向通”总额度暂定各1500亿元。
不过,无论是“北向通”,还是“南向通”,投资者在购买投资产品时,均需在投资产品购买地开立投资户、在资金汇出地开立汇款户。
“我们会密切关注试点的推进情况,动态监测额度使用需求,根据市场需求和宏观经济形势,适时调整‘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总限额和单个投资者限额,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市场的需求。”苏赟说。
重视投资者体验和权益保护
在“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推进过程中,个人投资者如何管理和识别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跨境理财通”在制度设计上如何帮助投资者把控风险?粤港澳三地法律制度不同,投资者消费习惯存有差异,纠纷解决机制应如何建立?
“在试点实施细则制定过程中,我们高度重视投资者体验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潘功胜表示,试点启动后,内地金融管理部门将和港澳金融监管机构在信息共享、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密切协作,共同为试点的平稳运行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据悉,经过人民银行、证监会、银保监会与港澳金融监管机构的协商,为防控风险,在“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开展初期,港澳金融监管机构规定港澳银行仅向内地投资者提供中低风险、非复杂的投资产品。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长邢毓静介绍说,试点对投资产品的风险等级、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和个人投资限额进行了设定,帮助投资者把控风险。
例如,考虑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以及港澳投资者对内地理财市场和投资理念的熟悉需要一定的过程,试点将“北向通”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严格限定在“一级”至“三级”之间,可以给港澳投资者提供一个更为稳健的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