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重要一步(经济聚焦)(2)
万劲松表示,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高耗能行业无序发展,会增加电力保供压力,不利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明确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的幅度限制,有利于引导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多上浮一些,这样可以更加充分地传导发电成本上升压力,抑制不合理的电力消费、改善电力供求状况;也有利于促进高耗能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万劲松说。
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是否会增加企业成本?
“在电力供需偏紧的情况下,市场交易电价可能出现上浮,在一定程度上推升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但需要分用户类别来看。对高耗能企业而言,就是要让它多付费。其他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在总成本中占比总体较低,市场交易电价出现一定上浮,企业用电成本会有所增加,但总体有限。”彭绍宗解释。
考虑到不同用户的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也作了针对性安排。一是各地根据情况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并建立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确保平稳实施。二是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三是继续落实好已经出台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融资、制造业投资等一系列惠企纾困措施。
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改革对物价水平影响有限
《通知》指出,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各地要优先将低价电源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电。
“改革始终把保障民生放在重要位置。改革实施后,居民、农业用户将和以往一样购电用电,方式没有改变,电价水平也保持不变。”万劲松表示,改革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没有直接影响,对物价水平影响有限。
为保障改革平稳实施、落地见效,《通知》明确了多项保障措施。
一是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有序放开各类电源发电计划,健全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培育合格售电主体。
二是加强与分时电价政策衔接。加快落实分时电价政策,出台尖峰电价机制,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
三是避免不合理行政干预。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对市场交易电价合理浮动不得进行干预。
四是加强煤电市场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指导发电企业特别是煤电联营企业合理参与电力市场报价。
《通知》自2021年10月15日起实施,现行政策与《通知》不符的,以《通知》规定为准。
《 人民日报 》( 2021年10月13日 1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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