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金融发展亮点纷呈(财经眼·为民生事业注入金融“暖流”②)(3)
“PPP模式在文化产业领域的成功探索说明,推动文化金融发展,不仅可以借助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力量,还可以发挥政府部门作用,激发社会资本参与,提升金融机构开发文化金融产品的积极性,推动文化金融发展取得更多新突破。”金巍说。
近日,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北京立言金融与发展研究院联合编制并发布的《中国文化金融发展报告(2021)》指出,文化产业银行信贷、文化产业债券、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文化产业私募股权投资是文化金融市场的主要构成部分。整体上看,2020年文化产业债券市场发行数量与去年持平。截至2020年底,工行、北京银行等30家银行文化产业贷款余额达16561.5亿元。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统计,2020年我国拥有文化产业信贷产品的银行占比达70%,文化产业信贷产品有39款,其中28款为文化产业信贷专属产品。
“从文化产业服务主体看,目前既有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参与,也有信托公司、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积极介入,一些具有文化特殊性的金融机构也在不断探索中,如商业银行文化特色分支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文化金融投资咨询企业等。”北京立言金融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杨涛认为,促进文化金融创新不仅要推动机构主体、产品形式、市场架构等改变,还要通过完善基础设施,使文化金融发展拥有更好的“土壤”。文化金融领域相关的法律规则、自律机制、权利保护、交易规则等,应更加科学合理、公开透明。
“未来,应进一步丰富文化金融政策体系,推动我国文化金融服务体系的产品专属化、机构专营化、市场专门化和人员专业化。”金巍认为,文化金融政策多由文化、财政、金融等多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作为交叉性公共政策领域,需要高度的部门协调性和政策协调性,应当重视文化金融政策与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相协调,与文化财政政策、文化税收政策、文化外贸政策等相协调。
《 人民日报 》( 2021年10月18日 18 版)
(责编:杨光宇、胡永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