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权威访谈)
近年来,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形成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动力,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降低名义税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记者:在促进公平竞争方面,税务部门可以发挥哪些作用?
王军: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这一重要指示要求落到税务部门,就是要想方设法把名义税率降下来、把实际征收率提上去、把偷逃税行为打击掉、把税费服务优化好,以促进形成各类所有制企业、大中小各种规模企业竞相发展、良性互动、规范提升的局面。
记者:我国在降低名义税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王军: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参与税制改革和税费优惠政策制定,推动名义税率、费率不断降低,确保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效,积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
一方面,多税种改革切实降低了名义税率。不仅通过实施营改增改革消除了重复征税,而且连续两次大幅降低增值税税率,将17%的标准税率降至13%,并阶段性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不断加力,目前实际征税率已降至2.5%。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6%,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另一方面,大规模减税降费明显降低了宏观税负。“十三五”时期,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合计超过7.6万亿元,其中减税4.6万亿元,带动我国宏观税负由2015年的18.13%,降至2020年的15.2%,降低近3个百分点。
减税降费不但注重普惠性,还侧重针对性。比如,从不同企业类型看,科创企业是受惠主体。随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持续加力,全国享受该政策的企业户数由2015年的5.26万户提升至2020年的42.7万户,5年间增长7.1倍。从不同所有制看,民营企业是受惠主体。今年1至8月,民营企业新增减税降费3044亿元,占比超过七成。从不同企业规模看,小微企业是受惠主体。今年1至8月,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合计1402亿元,占新增减税总额的45.2%。从不同收入水平看,中低收入群体是受惠主体。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及六项附加扣除的个税改革几乎使所有人都减了税,其中年收入2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减税幅度最大,缴纳的个税占比从2018年的47%下降到2020年的17.5%。
健全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
记者:税务部门在健全税收监管体系、加大偷逃税打击力度方面有何措施和成效?
王军:为适应税收监管工作新形势,提高监管科学性有效性,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区分情况、有效施策,想方设法堵漏增收,把实际征收率提上去;想方设法严查快查,把偷逃税行为打击掉,以公正监管促公平竞争。
第一,对没有主观故意的轻微违规行为,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行有柔性、有温度的举措。比如,今年4月,推出首批包括10项内容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半年来,已有超过6万户纳税人受益。明年一季度将推出第二批“首违不罚”清单。
第二,对一般性涉税违规行为,利用税收大数据持续健全动态“信用+风险”监管体系,强化精准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对高信用低风险的纳税人不打扰、少打扰;对低信用高风险的纳税人严管理、严监督。“十三五”时期,税务部门重点跟踪的风险纳税人户数年均下降22.1%,而户均查补税款年均增长29.7%,这一方面反映了精准监管的成效,另一方面也说明纳税人的风险意识、法治意识在不断提升,税法遵从面不断扩大、遵从度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