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审计监督提供法治保障——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解读新修改的审计法(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10-24 07: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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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完善审计监督职责,构建全面覆盖的审计工作格局。为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新修改的审计法在现行审计法规定的相关审计范围基础上,将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以及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等纳入审计范围,并明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法律地位。

三是坚持权责相符,形成权威高效的审计工作运行机制。新修改的审计法既赋予审计机关必要的权限和措施,压实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的责任,又在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回应“谁来监督审计机关”等方面提出新要求。此外,还明确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责任,规定了各级政府、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和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的监督责任,健全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的运用机制。

学以致用,扎实推进新修改审计法的贯彻落实

问:审计法修改后,审计机关在学习、宣传和贯彻方面将采取哪些举措?

答: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首先,要加强学习培训。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理解新修改的审计法。将新修改的审计法纳入审计人员的培训体系,从而准确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

其次,要适时启动立法配套工作。审计署将根据审计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及时研究提出相关配套措施和贯彻要求。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要按照审计署的统一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和调研工作,积极提供建议和意见。

再次,要切实依法履职尽责。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应加强对审计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规范审计行为,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同时,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提升审计监督效果。


(责编:杨光宇、胡永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