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技术应用加把安全锁(关注个人信息保护)(2)
2020年,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纲要提出,制定完善对“算法推荐、深度伪造等新技术应用的规范管理办法”。今年3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指导各地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加强对语音社交软件和涉“深度伪造”技术的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工作,并对未履行安全评估程序的11家企业进行约谈,引发社会关注。
面对深度伪造技术被滥用错用引发的犯罪和不良社会影响,专家建议,需尽快制定应对措施,防范化解风险。
宜鼓励研发鉴伪和溯源技术。卢维清认为,目前学术界和商业界的防伪开发项目多针对特定产品而非通用的音视频,还没有构建通用性的视频鉴伪网络。要加大对通用且高效鉴伪技术的研发投入和支持力度,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研究检测算法、主动防御算法、深度伪造图像和伪造语音的融合检测技术等。
宜加强对社会各界的科普。通过培训等方式让人们意识到深度伪造技术被滥用错用带来的危害,逐步提高用户的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为相关鉴别技术的发展提供机会,促进深度伪造技术的合法利用。
宜加强相关司法体系的建立。专家建议,建立更加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对恶意制作或传播的用户进行惩戒。2019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新应用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尽管已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遏制深度伪造技术的滥用,但还需要相关部门建立更加完整细致的法律体系,在区分伪造视频是属于娱乐还是恶性传播等问题上厘清边界,为新技术的应用划好红线。
对一般用户而言,由于不具有专业知识,很难识别出伪造的信息。尤其在技术发展迅速的背景下,专业人士也很难鉴别深度伪造的音视频。
卢维清建议,在有关财产、信用、安全等敏感问题的处理上,用户要更加谨慎,做好数据备份以便取证,对于不确定的情形及时联系官方客服或报警求助。
日常使用手机时,最好设置安全等级高的访问密码,拒绝打开陌生的网站和应用软件,尤其是系统提示有安全隐患的访问要及时停止,并定期对电脑系统杀毒,尽量减少在网上发布带有个人信息的图像、音视频等。如果身份证、驾驶证等有关个人安全和信息的物件丢失,要第一时间挂失。平时多学习法律知识,关键时刻采用法律武器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防范深度伪造技术被滥用错用,仅依靠个人的力量还不够,国家、企业都要肩负起重任,保护公民隐私,依据社会职能构建更完善的法律和技术保护体系。
制图:张芳曼
《 人民日报 》( 2021年11月03日 12 版)
(责编:袁勃、郝江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