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来啦!清单之外市场主体可平等进入!
中国官方25日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标志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负面清单的出现,意味着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
清单主体包括“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两大类。其中,禁止类是一条红线,对于禁止类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
对于许可准入类事项,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
从数据来看,这份负面清单中,包含禁止准入类4项、许可准入类147项,一共有151个事项、581条具体管理措施,与《清单(试点版)》相比,事项减少了177项,具体管理措施减少了288条。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后,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无论是内资还是外资,无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都一视同仁,享有同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待遇,实现规则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有利于打破各种形式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将“剩余决定权”和“自主权”赋予市场主体,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