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科技”为引领创新推动食品生产信用监管
原标题:以“制度+科技”为引领 创新推动食品生产信用监管
以信用赋能食品生产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协同性和规范化水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已成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
深圳坚持以“制度+科技”为引领,深入推进食品领域全链条、全覆盖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全链条闭环式监管体系,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完善食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认定机制,打造人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
健全制度机制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信用监管的突出特点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市场约束作用,用市场的力量解决市场的问题,把政府单方面监管变为社会多元共治,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将信用手段贯穿到食品生产监管各业务环节,能够有效促进业务融合、监管联动,形成监管“组合拳”。
深圳持续出台《深圳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量化分级管理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规定(试行)》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建立第三方机构参与的信用风险评价机制,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科学评价。
以深圳市商事主体和公共信用库为依托,归集73个部门、8亿多条公共信用信息,全面整合许可备案、注销变更、行业行政检查结果、投诉举报、表彰奖励、互联网平台等数据,建设全息、多维、动态的食品监管对象基础数据库,建立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同时,深圳将食品领域严重失信主体纳入失信惩戒对象范围。加强信用信息公示力度,累计公示涉及食品领域行政处罚信息1.7万余条、涉及食品领域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02条。举办9场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服务企业2700+,修复食品相关数据1.1万条,为7千余家失信企业重塑信用。
强化科技赋能 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新技术带来的科技赋能,使信用监管具有精确性,更加精细化。深圳通过信用信息系统,归集74家信源单位7.3亿条涉企数据;并通过“深圳信用网”“深信App”“i深圳App”“微信小程序”等10种渠道提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统一查询服务。同时,打造“深圳商事信用信息与事中事后智慧监管(双随机监管和联合奖惩)系统”,开发双随机监管、联合奖惩、协同监管、智能预警、监管应用综合信息服务、可视化分析、数据管理和应用支撑等8个子系统,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基础上,应用大数据、云计算、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开展应用建模分析,全面推进信用监管。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承接市场监管总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目前已建立包含63项指标的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对全市223万家企业进行了信用风险分类,从低到高分为“A+、A、B、C、D、E”6个等级,实现信用风险的自动分类、动态更新。通过将信用风险等级信息全面应用于双随机监管,按照六个等级确定抽查工作计划,实施“信用+双随机”差异化监管。全市369万商事主体实现全量信用风险等级标记,依托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与市场监管领域2332个检查对象名录库一一关联匹配,确保抽查检查对象信用风险等级评价全覆盖。依托平台将抽取规则设置为按照信用风险从低到高进行差异化抽取,优先抽取风险高、信用差的主体,实施靶向监管、精准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