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3)
“明确特色小镇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占比的量化要求,有利于为各地区开展规范纠偏工作提供依据,有效防控房地产化倾向,防止出现各自解读、标准不一等现象。”国家发改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说,从各省份现状看,绝大部分特色小镇的住宅用地占比低于30%。参考2019年全国城镇的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占比约38%的数值,按照从严从紧原则将特色小镇的住宅用地占比设置为原则上不超过30%,是比较合理的选择。为防止个别方面反向操作、将30%作为追求目标,同时提出了鼓励控制在25%以下,以引导控制在更低水平。
除了“房住不炒”底线,《导则》还提出合规用地、生态环保、债务防控、安全生产等底线。明确对违反以上五条底线的行为要限期整改,对性质严重的要抓紧清理;对行政建制镇错误命名的虚假“特色小镇”、单纯房地产开发等项目自我冠名的“某某小镇”,以及停留在纸面上、并未开工建设的虚拟“特色小镇”,要立即除名。
“为更好推动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必须抓住关键问题、解决突出矛盾。”史育龙认为,既要提升中央层面统筹层次,也要强化省级层面责任。
吴越涛介绍,《导则》深化细化了特色小镇清单统一管理制度,全国特色小镇必须纳入各省份清单,未纳入的必须及时清理或更名。各省份将全面建成特色小镇清单,纳入清单的应具备《导则》提出的基础条件,建成后应达到《导则》明确的各项指标要求。从数量来看,人均GDP少于1万美元省份的清单内特色小镇原则上不多于50个,鼓励控制在30个以内。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继续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切实推动《导则》落实落地,对近年来的规范纠偏工作开展‘回头看’行动,进一步规范特色小镇建设秩序,提升全国特色小镇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吴越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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