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偷逃税款被罚专家:文娱业健康规范发展需加强税收遵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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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获悉,前期,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协作配合下,对其依法开展了全面深入税务稽查。
据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朱宸慧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豆梓麻营销服务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黄桑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
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灵珊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珊妮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玉珊企业管理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蓝珊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4199.5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1311.94万元。两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朱宸慧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2767.25万元。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朱宸慧、林珊珊下达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并依法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今年9月,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依法依规深化文娱领域税收秩序规范工作,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
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要定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近期要结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对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和督促整改工作拒不配合的,要依法责令限改,并提请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协助督促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严肃依法查处。要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直播带货不是纳税的“灰色地带”,按照法律规定,税务部门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网络主播朱宸慧、林珊珊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彰显了税法的公正和权威。
施正文表示,直播带货作为新兴的经济业态,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经济发展,随着直播带货规模日益壮大,网络带货主播的税收遵从意识亟待加强。税务部门对网络主播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一并依法从严处理,有利于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的税法遵从度,从而营造更公平且有秩序的竞争环境。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强税收监管工作和违规违法处罚执行力度,让每一个经济行为都得到保护和管控,不留真空地带、真空死角,是贯彻国家相关法律、规范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浙江税务部门此次对朱宸慧、林珊珊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对其依法开展了全面深入税务稽查与处罚,展示了税务机关的决心和能力,也向全社会再次表明了法治社会的治理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