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新规征求意见稿发布剑指乱收费、滥发卡、过度授信等问题(2)
过度授信也是信用卡领域的高发问题。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提高授信额度通常成为银行争夺客户的手段。当前,部分银行信用卡授信管控不审慎,不能严谨评估客户的资信状况,造成过度授信等问题,加大经营风险,不合理推升客户杠杆水平。
《通知》要求,银行合理设置单一客户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在授信审批和调整授信额度时,应当扣减客户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防范跨行不合理叠加授信。
“对商业银行而言,应合理核定信用卡额度,尽量减少多头授信,严控过度授信。比如,应严格落实‘刚性扣减’要求,在给持卡人授信额度时,须扣除其在其他银行已获得的额度。”董希淼表示,持卡人也一定要理性使用信用卡,量入为出,合理消费,切勿通过办理多张信用卡来拆东墙补西墙。对信用卡透支额,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
对于信用卡外部合作问题,《通知》要求,银行必须通过自营网络平台办理信用卡核心业务环节,对合作机构实行统一的名单制管理,明确约定双方权责。银行通过单一合作机构的发卡量和授信余额均需符合集中度指标限制。明确规定联名卡的联名单位应当是为客户提供其主营业务服务的非金融机构,合作内容仅限于联名单位广告推介及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权益服务。
“部分银行过度依赖外部合作机构发卡、催收,滋生风险隐患。”董希淼表示,必须加强外部合作机构的准入和管理,规范信用卡催收行为,切实保护好持卡人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探索开展线上信用卡业务等创新模式,并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文件实施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整改。
“银保监会鼓励银行业合理应用新技术、新渠道、新模式不断优化信用卡服务功能,丰富产品供给,持续有效降低信用卡各种使用成本,为扩大科学理性消费提供有力支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办卡用卡的获得感、便利感、安全感。”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责编:赵竹青、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