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个税良好制度设计彰显五方面国际比较优势(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12-22 18: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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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分所得项目是否预填、预填率以及预填使用率等三个子维度来考察各国的预填服务水平。数据显示,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国都采用预填服务。美国在8大项所得项目中,预填了6项,预填率75%;加拿大将所得分成了5大类25项,其中有18项实现了预填,预填率72%;日本申报表上一共列示10大类19项收入,其中,综合所得8大类,有2大类无预填,预填率75%;澳大利亚将所得分为10项,其中有2项无预填,预填率80%。

中国2019年度汇算对综合所得下的工资薪金、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连续性劳务报酬进行了预填,预填率达到了62.5%,2020年度四项综合所得全部实现预填,预填率100%。从预填使用率看,中国2019、2020年度汇算分别达到94.35%、97.95%,说明预填项目比较精准,纳税人普遍采用了税务机关提供的预填服务。

——中国退税时间快于国际平均水平

美国电子申报退税时间是24小时-21天、有些情况下还超过21天,纸质申报为6周-8周;加拿大电子申报退税时间平均2周,提交纸质申报单退税时间8周,居住在加拿大境外并提交非居民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则最多需要16周的时间才能退税;澳大利亚退税时长为电子申报2周,纸质申报10周。中国电子申报率已经超过95%,相应的退税时间一般在3-14天,平均为11.84天,快于上述国家平均水平。

总之,历经2019、2020两次年度汇算,中国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制度在实践中做到了第三方获取数据较为充分、申报较为简易、电子申报率高和退税机制设计合理等。

《报告》同时指出,虽然中国两次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实施效果超过预期,但对标“十四五”规划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看,也有一些需要努力的地方,比如,自然人税收管理立法亟待完善;如何优化最高名义税负率和级距设置从而促进纵向公平;如何进一步完善自然人“一人式”信息归集等。这些问题需要逐步加以完善,从而实现纳税服务和征管质效的新突破。


(责编:王震、吕骞)